女子海底捞就餐身亡餐厅要担责吗?我国《民法典》是怎么规定的?

发布时间:2022-09-09 08:0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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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快科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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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在福建莆田,一女性顾客在海底捞就餐时不幸身亡。

海底捞回应称顾客突遭意外,经全力抢救未能挽回生命,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原因,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对此,很多网友产生了疑问:这类事件中,餐厅需要担责吗?

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指出,这类事件首先要确定顾客死亡原因,以及餐厅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救助措施。

如果是顾客自己的身体状况出现问题,还没来得及抢救而意外死亡,餐厅本身不存在过错,无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
如果是菜品问题,比如服务员没有说明正确食用方法,或者发生意外以后餐厅没有积极救助,餐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据了解,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对于经营者、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其侵权责任已经作出了基本规定:

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
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”

标签: 女子海底捞就餐身亡 餐厅要担责吗 顾客死亡原因 救助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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